丁一元律师,广州知名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在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时,就有涉嫌构成犯罪的危险。因为一般的立案流程的开端为刑事拘留,再提请逮捕进行侦查,最后侦查结束。若遇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我们需了解寻衅滋事刑事拘留的条件,以便查知权益是否被侵害。下面的内容,的整合了有关的内容。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寻衅滋事刑事拘留日期大概是在3-15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打架致使被害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2、无事生非殴打打人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3、聚焦多人打架斗殴的构成聚众斗殴罪。
在我国,打架斗殴的法律名词,称作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如果涉及情节恶劣的,就会被公安机关处以刑事拘留,寻衅滋事刑事拘留日期大概是在3-15天。以上就是的整理寻衅滋事刑事拘留的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核心内容:刑法在侦查的阶段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在这个阶段里面,律师可以介入的时间是如何进行把握的呢下文将会结合世界各地进行详细分析,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刑事侦查有两个时间非常重要:
一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我们称之为拘留;
二是对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的时间,我们称之为逮捕。但在其他国家,尤其是英语国家中,拘留和逮捕的用语在内涵上与我国是不同的,其翻译经常是混乱的,很难有清晰的界限。将前者称为警察拘留,后者称为法官逮捕可能更确切,本文就在这样的意义上使用拘留与逮捕两个术语。
所谓律师介入刑事侦查,就是律师在拘留和逮捕两个阶段的介入。
在我国,两个阶段都是刑事侦查阶段,就律师介入而言,没有任何区别。在大部分国家,律师都是在拘留阶段介入,即警察一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律师就可介入,犯罪嫌疑人就可 聘请律师,与律师会见,获得律师帮助,甚至侦查人员询问时还可要求律师在场。拘留的期限各个国家不同,比如加拿大24个小时,俄罗斯48个小时,等等。
在一些国家,警察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会留出一定时间,比如2小时、4小时等,等待律师会见。这段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但警察也不能讯问。但在韩国,警察拘留的时间非常短,或者说没有独立的拘留期限。警察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后,必须告知其有权请律师,但不必等律师来会见,也不必进行讯问,而是直接将犯罪嫌疑人带至法官处,由法官决定是否逮捕。在韩国,每个法院必须有法官24小时值班,接待警察的逮捕申请。这样,在韩国,律师在拘留阶段就很难介入了,基本都是逮捕阶段介入。当然,不论是拘留阶段还是逮捕阶段,在大部分国家,律师都是尽可能早地介入刑事侦查活动,会见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