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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与版权之争

发布时间:2013年8月27日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3月27日下午,广西平乐县人民法院源头镇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因为肖像权引发的纠纷,这也是该院今年首例肖像权纠纷。

  肖先生是一名摄影爱好者,3月27日上午来到源头镇附近的村子里进行摄影。无意中,在田间耕地的李大爷吸引到肖先生注意,此情景让他按下了手中的快门,就在这时李大爷抬头发现了正在拍摄的肖先生,不明对方来意的李大爷当即上前制止,要求肖先生删除刚刚拍摄的照片;这下肖先生可不高兴了,声称自己对相片具有版权,不同意删除,一来二去两人决定去源头法庭讨个说法。

  源头法庭的法官了解双方来意以后,先简单的给双方介绍了一下我国对于肖像权、着作权的有关法律法规,然后分别给双方做工作。经过细心的调解和耐心的劝导,李大爷同意肖先生保留摄影作品,但是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盈利性的发表;而肖先生也表示,感谢李大爷的理解,照片只是自己学习、交流使用,还会在冲洗完成后给李大爷寄一张过去。临走的时候,肖先生感谢法庭的法官认真、细致的调解工作,为自己保留了一张满意的摄影作品,同时也承诺自己以后在拍摄类似照片的时候,会征求当事人意见,不再随意拍摄了。(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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