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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法院邀请30名市政协委员及政协机关干部,在该院科技法庭旁听了一起民事上诉案件的审理,对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市政协副主席徐铁军、黄秀玲参加了旁听活动。
上诉人某建筑安装公司与被上诉人胡某、柯某、郭某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某建筑安装公司在开发拆除柯某、郭某旧房时,墙体倒靠在相邻的胡某房屋上致胡某房屋受损,一审法院判决某建筑安装公司赔偿胡某房屋等损失8.7万余元,某建筑安装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现场书面征询了委员们对该案的裁判意见。委员们对庭审活动中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程序的适用以及驾驭庭审的能力、庭审礼仪等予以充分肯定。大家一致认为,通过参加旁听庭审活动,不仅有利于政协委员更为直观地了解法律、了解法院审理案件的整个审判程序,同时还有利于发挥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为更好地参与社会管理,扩大司法公开,增强司法的透明度,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方式和渠道。
随后,大家在安康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晓旭的陪同下参观了市中级法院的数字化审判大厅、书画室等办公及活动场所, 详细了解了该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基础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