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制造毒品罪有没有死刑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5年7月8日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制造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制造的,或者按照毒品的配方制造毒品的或者对毒品提纯等手续的毒品加工行为。
毒品犯罪时我国的大罪,也是我国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毒品严重危害着受害者的身心健康。我国边境辽阔,我国的毒品犯罪也非常猖獗。毒品犯罪已经严重影响我国社会的安定,因此,我国对毒品犯罪的打击也是非常严厉的。即使犯罪的数量很小,也会判处死刑的。制造毒品的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更为严重,因此也是刑法死刑规定比较严重的罪行。
更具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合作网站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688395239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