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30日,杭州根据地酒吧,23岁酒吧值班经理葛伟,遇顾客斗殴,上前劝阻,混乱中被刀刺进心脏,经抢救无效死亡。
昨天下午2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胡旭春、吴冈故意杀人罪成立,胡旭春判处死刑,吴冈判处八年有期徒刑,两人赔偿被害人葛伟家属共40万元。
昨日,被害人葛伟的姐姐葛杨拿着判决书找到我们。她说:“他(胡旭春)太残忍了,只要他一天没被执行死刑,弟弟的亡灵就难以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