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滕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对一涉嫌重复使用住房实施合同诈骗案,快速甄别、及时立案、迅速查处,经过10个小时的蹲点守候、突击审查,于3月8日将马某某刑事拘留。(合同诈骗罪咨询成都律师)
经依法审查: 2009年至2011年期间,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重复使用其在滕州市北新街道的一处住房与于某、王某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房产抵押协议》,骗取于某等人购房款、借款共计100余万元,用于个人生活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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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