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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上网法官须过“四关”

发布时间:2017年1月30日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裁判文书上网,法官要细心把好门面关”,精心把好说理关”,悉心把好得失关”,安心把好误读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的公布,标志着今后各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依法上网公布,已进入重要议事日程。

  生效裁判文书上网,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使判词在阳光下暴晒”,广泛接受公众查阅、评价,意味着今后法官的裁判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更毋庸说存在暗箱操作和藏藏掖掖的阴暗面”。

  可以想见,裁判文书上网,让此前习惯于裁判文书仅是送达当事人的法官们,陡增心理压力。也正因此,法官们做好判词上网的心理准备,尤显必要,刻不容缓。

  一是要细心把好门面关”。判词在网上露脸”,不能颜面无光。以往社会对司法的诟病中,裁判文书制作粗劣,错字连篇,原被告倒写,日期违反常识等等,都曾让判决书面目可憎、无颜示人,让司法丢分不少。因此,法官在制作判词过程中一定要专心、细心,注重格式、规范、语词,务必把好判词的门面关”。

  二是要精心把好说理关”。说理的裁判,是人民法院裁判正当性的最佳注脚,也是以理服人、服判息诉的必要保障。以往社会对司法的诟病中,判决书不说理尤惹众议。判词上网公开只有与说理充分相结合,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判词不说理”,非但无以服人,还招致社会质疑批评,戕害司法公信。鉴此,必须精研内功”,着力提高法官职业技能,精心把好判词的说理关”。

  三是要悉心把好得失关”。判词上网,给法官们带来空前压力,一方面倒逼法官改进写作、认真说理、审慎下判,另一方面会带来网络恐惧”负效应,使得法官患得患失,不敢大胆说理,不能自由地、完全地开示自己的心证过程,担心言多必失落下把柄,反遭舆论吐槽炮轰。这既有法官能力与自信不足的原因,也有案件确实疑难复杂很难说理等原因。但判词上网是大势所趋,也是法官的时代担当,不能知难而退、畏缩不前,而要化压力为动力,迎难而上,悉心把好 得失关”。

  四是要安心把好误读关”。裁判具有很强专业技术性,且由于评价主体、角度和对事实法律理解的不同,判词上网后,难免会被公众误读,并引致舆论炒作,让法官深陷舆论攻击漩涡,不堪重压。但有误读不能动摇司法公开的脚步,法官亦应有被误读”的心理准备和宽阔胸襟。

  判词上网,法官须过四关”,法官职业保障也须跟上,让法官敢于说理,不被判词误读轻易击倒”。对恶意误读,尤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亦应建立依法纠偏、制裁机制,确保判词上网在法治轨道顺利运行。与此同时,公众、媒体等亦须做好准备,营造一定的舆论宽松环境,不能习惯性地把司法作为吐槽的对象,甚至要容忍法官的适度犯错,给予法官适当的耐心和良好的期待。毕竟判词上网,司法向着公开、公正的方向努力前行,契合人们心中目标,各方应良性互动,共同呵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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