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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位"裸条"放贷人被抓 曾胁迫2名女子“肉偿”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2日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首位"裸条"放贷人被抓

春节刚过,大学开学前夕,记者联系到报案人小茜时,她正在寒假辅导班做兼职,给孩子们辅导功课。“这两天终于可以安心生活了,不用担心被骚扰。”小茜是一名大学生,去年开始深陷裸贷纠纷。如今来之不易的平静生活源自一个月前小茜勇敢而又无奈的决定。

2017年1月初,放贷者杨某威胁小茜前往定西见面“陪他一晚”,否则将向小茜的亲友大面积扩散裸照。不堪其扰,小茜决定向媒体求助。

此前,也就是2016年12月20日,经人介绍,小茜通过QQ软件与昵称为“校园放贷中心”的放贷者杨某取得联系,杨某以小茜的裸照和手机通讯录作为抵押,通过微信转账,借给小茜1000元,扣除利息实际到手850元,商定周息15%。小茜在报警前,已经还款300元,但依然有550元的债务。

去年12月初,借贷平台借贷宝成立过“用户权益保护部”,并设立了“百万打裸基金”。得知此事后,借贷宝员工和小茜一起向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公安局报警。

裸贷相关法律知识

裸贷,顾名思义就是使用裸体照片,发送给出借方,以照片为抵押,还款后删除照片。为保证该“债权”的实现,出借人要求借方以身份证和头像为担保,一旦借方还不起钱,将对外出售借方的裸照,以此获利偿还借款。对此,神奇的互联网便发挥了其神奇的搜索功能。而借方也是有要求的,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裸贷的,一定对相貌有要求的,而且大部分都是女大学生,所谓年轻貌美。

裸贷是否受法律保护借贷关系成立,但是否有效相关专业律师认为,首先,民间借贷合同守合同法的规制,任何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都不能收到法律保护,仅凭此简单的法治原则,都足以得出裸贷不生效的结论。(《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4条)但问题出来了,借方的“债权”属于什么性质呢既然合同无效,那就应当由借款人返还,为返还原物之债。

其次,裸贷中高利息也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极不公平。正是如此,才导致大量女生还不起借款而被导致裸贷事件被披露出来。

其三,裸照抵押不能发生抵押的效力。

而如果相关人员强迫裸贷女生进行肉偿的话,依照其情况可能会构成强迫卖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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