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共同犯罪中的首犯和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3日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刑法》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该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主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按照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合作网站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688395239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