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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假毒品竟报案 毒贩自投罗网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4日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日前,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崔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以犯贩卖毒品罪、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包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对其诈骗所得赃款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去年6月,被告人崔某为了贩卖毒品,先后两次向包某购买冰毒。第二次购买时,包某用冰糖假冒冰毒,崔某由于“入行”时间较短,没有发现其中的猫腻,欣然给付了包某2万余元“货款”。

  随后,崔某将“冰毒”贩卖给吸毒人员,经他人吸食后才发现是冰糖。得知被骗后,崔某气愤不已。为了挽回经济损失,崔某竟然以买药品被他人诈骗钱财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崔某这一行为可谓是自投罗网。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很快掌握了崔某和包某的犯罪事实,并将二人抓获。

  宝应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包某、崔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贩卖毒品冰毒,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包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根据二被告的犯罪情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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