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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内又犯罪 年轻小伙悔已晚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日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曾因强迫卖淫罪被判入刑的黑龙江年轻小伙赵连琥,在假释期未满时,又因冲动殴打他人被撤销假释,再次被关进牢笼。近日,建湖法院依法撤销假释,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五百元。

  2011年5月2日23时许,被告人赵连琥和周铭等几个好友以及周铭的前女友刘馨等人在建湖某烧烤店吃夜宵。期间,周铭胳膊半搭在刘馨肩上,靠着她耳根问其为何离开他,现在和谁在一起。刘馨看了看满脸红光的前男友,一把推开他的胳膊,嘴角一撇:"关你什么事啊!"这下可激怒了有几分醉意的周铭,只见他一个巴掌过来:"妈的,老子的女人他也敢碰,叫他出来!老子倒要见识见识,他有什么能耐!"说着,把手机杵到刘馨面前,眼睛里露出凶神恶煞的光芒。旁边一起吃饭的赵连琥一副黑社会老大的模样:"是啊,我周兄都开口了,叫出来让大伙儿见识见识,交个朋友嘛!没别的事,就到火车站那儿弄个啤酒耍耍,咱比比酒量!"刘馨被前男友的一巴掌扇得大气不敢出,立即拨通现男友吴晓军的电话:"我心情不好,在火车站,你来接我吧!"谁知,晓军刚下的车,以赵连琥带头的几个人就围哄上来,迅速拔了的车钥匙,手拿木棍一路猛追吴晓军。经鉴定,吴晓军身上多处被棍棒抡到,构成轻伤。事发后,赵连琥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考虑到其曾因强迫卖淫罪于2010年3月3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现仍处在假释期内,遂结合该案案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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