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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女孩被8名男青年轮奸

发布时间:2017年6月21日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9月16日下午,在五桂山某工厂实习的某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小雅在下班的途中,遇到在同厂打工的两位男工友阿虎和阿童,并相约出去吃饭,三人来到位于广东药学院附近的某餐馆就餐。在餐馆内,因阿虎认识附近邻桌的几个男青年,大家便拼成一桌喝酒,在就餐中,小雅被周围“热情朋友”劝喝了两瓶啤酒,这时,有两名男青年打起了她的主意。

      酒足饭饱后,因为有人提出了去唱k,但其中一位名叫阿帆的提出去山上散步。此时的小雅仍然不知自己已处在危险之中,在被许诺请她通宵上网的情况下,跟随8男青年到山上散步,当沿着公路散步约5公里后,来到长命水村旧石场附近的一个小山上。
      此时,两个男青年选择在山脚下放风,其余6人分别按住小雅的四肢和头部并开始撕扯小雅的衣服,小雅在反抗未果的情况下,连喊三声救命,被路过的一位群众听到,热心群众立即拨打110报警。
      民警接报后迅速出警,在旧石场附近发现两名形迹可疑的男青年,盘查时两人神色慌张、吞吞吐吐,并声称是在此“方便”,但民警凭借办案经验,断定二人说谎,于是便将此二人控制住,并打电话回派出所请求增加警力。随后警方对这座山展开了地毯式搜查,又有5个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但民警没有找到报警电话里说的呼喊救命的女子。
      由于没有找到受害人,被带回来的7个男青年谎称是到山上散步,民警一方面加强了对7名犯罪嫌疑人的询问,另一方面加强辖区调查走访。凌晨5点,民警在某工厂找到满身酒气的小雅。
      在审讯过程中,民警得知涉嫌强奸、轮奸案件的另外一名嫌疑人仍在逃。次日,民警又将逃到三乡镇的另一名涉案嫌疑犯人阿明抓获归案。至此,该起重大强奸轮奸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据悉,这起案件无论是受害人还是犯罪嫌疑人,全部都是1988年以后出生的,最大的21岁,最小的才16岁,而受害人只有16岁。办案民警说,由于涉案人员年纪较轻,文化程度不高,当被抓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构成了严重的犯罪行为。
      而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有关规定,轮奸属于从重处罚的罪行,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在14周岁到18周岁之间的青少年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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